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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到2001年12月31为试用。2002年1月1日到今为无固定合同,公司到12月10日关门,算几年赔

其他 2011-10-13 18:1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为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则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上一年的月均工资为准)。
  • 试用期包含于劳动合同期限内。 固定期限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以08年1月1号为分界点。 试用期包含于劳动合同期限内。 固定期限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有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其工作时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后,双方才可以约定试用期,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存在单独的所谓“试用合同”,试用期包含于劳动合同期限内。
  • 包括试用期。
  •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的,按你的情况,公司应按十年半计算并支付赔偿。如需帮助可电话/QQ联系。
  • 您好: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有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其工作时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后,双方才可以约定试用期,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存在单独的所谓“试用合同”,试用期包含于劳动合同期限内。
  •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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