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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六年前与前夫离婚,法院调解前夫分的住房一套,户名是我的,后前夫再婚一直没有过户该房产,虽口头说要留给儿子,但未留字,今年三月一日,前夫病逝。现后妻要争该房,请问我前夫六年不过户,属不属于自动放弃所属权。我现怎样将房产给儿子继承。谢谢

其他 2009-05-27 11: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本人认为未要求过户并不表示放弃房屋所有权。前夫后妻可通过法院调解书要求您强制过户。 您儿子作为您前夫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对于该房产其享有四分之一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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