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做了公证,约定了付款方式,以公积金贷款支付尾款,二手房过户已经按合同和公证书约定完成,等取得不动产权证申请公积金支付尾款,由于自己原因不想贷款了,提取了公积金一次性付款。在签订二手房三房合同时,合同约定了中介费用,其中一项是贷款服务费,我想问,我改变了付款方式,这笔贷款服务费还需要支付吗?中介方说我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改变付款方式,没有和中介方协商过费用问题,所以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所以费用。中介的意思就是需要提前通知,然后协商变更事宜和涉及的费用问题,不得单方面改变合同条款,事后再来退钱,我怎么处理?

其他 2019-12-12 23: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曲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