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15年进入公司,岗位工资5500,2018年公司经营状况差了一些,公司就调整了薪资结构,工资条上显示基本工资为3850,绩效1650,绩效年终看公司是否亏损再决定是否发放!2018年还是发放了的,公司国资背景,暂时不会破产,只是短期经营管理出现了问题……2019年8月公司又单方面调整薪资结构,将基本工资变为3000,绩效2500,到发工资的时候发放基本工资,月末不知道以什么标准又发放了300多元!公司的考勤制度一直没严格执行,我们又属于经常跑外的岗!2019年12月,总部决定要精简人员,更换工作形式,想以业务外包的形式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意思是不同意的话就耗到我们合同期满,也不发放2019年扣除的绩效!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接受公司正常辞退,按n➕1的赔偿金。这期间还有入职2年的高管,被辞退时都有赔偿金,我们这些普通岗老职员就以这种方式处理,心理有点难以接受,觉得公司太无情了!公司不愿意赔偿,我们协商了的,那这种情况是不是只能申请劳动仲裁!?胜的几率大吗?

仲裁 2019-12-28 10: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