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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孕妇,今天刚穿了孕妇装的第一天,公司下午就把我开除了,说我是不符合公司要求,之前在公司工作2月多月眼看就试用期满了,公司叫我写了自愿意离职申请,因为我是试用期,也是在试用期内怀孕的,我们试用期是3个月,我签的劳动合同是1年,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要求公司赔偿么。

其他 2011-11-24 1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是违法的,不能直接要求公司赔偿的,一定要记住这点。有需要可以面询本律师。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若无法证明,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 你好,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提出解除合同。你又写自愿离职申请。对你非常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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