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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主合同有写明房屋交付日期210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登记,补充协议内有一条“双方于房屋实际交付日起720天内向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登记”,但是这个补充协议在签署是对方并未做出提醒,而我本人也漏掉了这一项,这种情况是否还可以维权?

其他 2020-05-27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看开发商单方制作的合同条款都有利于公司这一方,但出于双方真实意愿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问问房管局的
  •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购房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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