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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小区地面停车位全长租为固定指定私人停车位,临时停车位就入口四五个,合理合法吗?租户或者后期买卖房的新业主一律拒绝办理停车月租,理由没有停车位了,都租完了!长期私人停车位空置二三十个,临时停车乱停乱放或无法进入小区!

其他 2020-10-11 15: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停车位在没有满足业主的需求的时候出售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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