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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温州市乐清市买了一套房子交付了十万元定金,开发商让我签订了认购协议,房子是买给儿子的,当时协议书签的是我自己的名字,签字时儿子并不在现场也没有委托我办理,而且开发商至今也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20-10-31 20: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本人事后追认或者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手续,那么此时即使不是本人签字,该认购协议也是有效的。相反,如果没有本人的事后追认也没有授权委托手续,此时他人签字的认购协议当然对本人无效
  • 通常情况下,房屋买卖协议书的复印件是具有证明力的,即有效。
    如果缺失房屋买卖协议书原件,且没有其他证据互相佐证的,则房屋买卖协议书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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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认购协议,我在温州市乐清市买了一套房子交付了十万元定金,开发商让我签订了认购协议,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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