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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同意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8-22 14:5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你好,公司解除合同需要给出合理说法r
  • 你好,被辞退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
  •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试用期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
  • 你好,试用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 在试用期想离职的话就算公司不同意也是可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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