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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3日,试用期是三个月,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8月22日,2023年7月20日,告知我要劝退我,并于2023年8月31日结束工作,在此期间,我主要负责淘宝运营工作,主要为网络获客,然后由销售进行联系和转化,获客信息数量是达到要求,但是整体转化不好,效果没达到理想要求,后续老板给与其他项目,但是局限性比较大,为做过此类项目,现由人事告知,要把我进行辞退,告知,由于业绩没达到要求,所以不给与补偿金。让其做完这个月,2023年8月15日,给与2023年7月工资和缴纳社保。没有其他赔偿。我应该如何争取我的权益

无故辞退 2023-07-27 13: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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