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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假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0 1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定假日公司不放假怎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
    2、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相关局反映情况;
    3、可以登录当地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
    4、还可以写信投诉。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哪些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法定节假日可不可以不放假,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公司按规定支付延长劳动时间报酬的,可以不放假;
    2、如果公司既不按规定放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劳动时间报酬的,不可以不放假,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组织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哪些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 如果单位在劳动节当天不放假的,至少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报酬;如果是在劳动节的其他休息日不放假且不安排补休的,则至少要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常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报酬。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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