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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购买二手房合同,没付定金,没付中介费,不想买了,算违约吗

二手房 2023-10-07 15: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比如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二手房卖方违约的是不需要付中介费的。
    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
    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
    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买方临时中止交易、不愿赎楼、不愿或不按时支付房款;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将二手房卖给第三人;不按时交付房屋;双方约定买卖二手房买方需要交付购房定金,但在交付的时候卖方并没有对交付的定金进行签收。法律依据: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这也算违约了,因为合同已经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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