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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经过协商把房子转让给第三人,房东不退押金这样合理吗

房屋租赁 2024-01-23 19: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在您的情况中,经过协商将房子转让给第三人后,房东是否应退还押金取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同时,第五百五十九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返还或者折价返还履约标的物,包括提取的孳息,并且有义务采取妥善措施保管标的物。 此外,第五百六十二条明确指出,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则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等。 因此,如果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中有关于转让房屋和押金退还的明确条款,那么双方应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但您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且转让房屋的行为并未违反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那么房东应当退还押金。 如果房东拒绝退还押金,您可以首先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处理此类事宜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 你好,可以退,建议你起诉房东,如有什么疑问,可以继续向我咨询,也可以给我打电话,期待能够帮助到你!
  • 出租人违约,租房押金退不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3、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 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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