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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慈溪进厂工作 才做20天工厂就开除我,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 2024-03-09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通过搜集以下材料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单位出具的奖状、考勤记录、会议纪要、劳动者代表单位对外签订的合作合同、介绍信、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您好,如果公司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差额,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只要能够证明你曾经在这里工作过的证据,如工资流水、缴纳社保的证明、工作服、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都可以证明。
    没有营业执照,只要知道公司的名称,可以去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网上打印公司的信息
    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属于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属于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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