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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家里面的人出去逛街,然后遇到售卖平板电脑的,就用一系列手段让我家里面的人买的那个平板电脑,但是付完钱就后悔了,想退钱,然后那个人就一直推脱,说要到他们上班,周一才能退,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3-12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您的家人在街头被诱导购买平板电脑后产生后悔并希望退款时,首先需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应条款。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消费者在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非现场购物方式购买商品时,享有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尽管该规定列举了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情形,但在实践中,对于线下购买的商品,如果销售者有提供类似的“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消费者通常也可以享受退货权利。 针对目前的情况,您或您的家人应立即与卖方进行沟通,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或卖方承诺的退货政策执行退货和退款。在此过程中,务必保留好交易凭证、沟通记录和其他相关证据,这些都可能是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如果卖方拒绝履行退货退款义务或者一直推脱不处理,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继续与卖方沟通,强调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告知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如果卖方仍然不予合作,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调解帮助。 同时,您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协助解决问题。 若上述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最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决确认解除合同、退还货款等。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维权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如感到个人难以应对,可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看具体是因为什么理由而要求退钱的,如果是正当理由对方不退的话可以到相关部门举报。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要看具体是因为什么理由而要求退钱的,如果提出了正当退款理由而对方不退款的话可以到相关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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