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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毛坯联排别墅空置了3年了,向物业申请交70%的物业费,物业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3-16 15:2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物业不按要求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 你好,应和物业协商,根据与物业所签合同的具体约定履行。
  • 上午好,物业现在是否有起诉的呢,可以帮助应诉
  • 你好,可以先和物业进行协商
  • 你好,这边看合同约定的进行
  • 你好 可以起诉要求减免A
  • 你好,有没有协商过呢G
  • 你好!根据物业合同约定处理的
  • 法律分析:对物业管理不满拒交物业费被起诉的应当积极应诉,提供证明证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者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能够证明上述情况的拒交物业费能获得法院支持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法律分析:业主需要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即使是空置房也受到物业服务人的管理和保护,不得拒绝支付物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按照《民法典》:“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及《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规定,原则上空置房屋仍要交纳物业费,因为物业合同普遍以接房日期或约定日期开始计收物业费,并不以入住日期起算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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