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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我2月份上满一个月,今天是发薪日,我3月3号走的,为什么我二月份的工资没发

讨薪 2024-03-29 10: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二月份工资未发放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进行分析。该法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中应当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安排加班未支付加班费;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上述规定,如果您的用人单位未遵守相关规定,您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您应得的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如果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还应补足差额部分。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将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您加付赔偿金。 因此,如果您在二月份已经上满一个月而今天即发薪日您的工资尚未收到,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工资。如果公司迟延支付,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建议您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工资未发放的原因,并提出您的要求。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您好,如单位拒付的,建议您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 您好,可以投诉解决
  • 法律分析:不发工资是不合理的, 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局等举报投诉,要求处理;未果的,您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扣发工资并赔偿损失;若您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您可以到法院起诉索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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