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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法 我上满一个月因为商家的原因我要辞职 这种工资当天发吗?

讨薪 2024-03-31 09: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面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上了一个月班且因商家原因需要离职的情况,您的权益保护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若干情形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尽管您与商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法,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对于您这种不满六个月的情形,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您因为商家的原因而离职,您有权要求商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商家拒绝履行或补偿不足,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告知您的权利以及法律依据,并尝试达成和解。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和处理。 同时,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支付记录、任何能证明您工作情况的文件等,以便仲裁机构判断和裁决。 如果仲裁结果对您不利或商家不执行仲裁决定,您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所有能证明您工作情况的证据,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没有签合同,那么劳动者辞职,必须在离职当天结清工资,不然,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没有依法提前提出辞职申请、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有权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没有签合同,那么劳动者辞职,必须在离职当天结清工资,不然,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月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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