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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问下,公司优化人员,我工作2年半了,月工资底薪4800,加上绩效补贴可以拿到5800,公司想给我调岗,但是工资降低,我想拿赔偿金走人,怎么才能最合理,赔偿金是按4800算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4-04-13 20: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调岗问题本身就不合法
  • 按月工资5800元计算
    【追问】公司目前只按4800每月进行补偿,怎么合理的有依据的找公司谈呢
  • 强制调岗降薪的赔偿标准是以劳动者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企业对员工调岗降薪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继续工作的,一般不能要求赔偿。
    但是如果员工无过错且能够胜任工作,但因调岗降薪离职的,可以要求二倍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首先劳动者要注意的是,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和公司签订的,并不是和老板签订,老板的更替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变更劳动关系。
    其次,如果公司或者老板要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辞退员工,则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再者,公司降工资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不能降低员工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如果公司的行为侵犯到您的权益,可以准备好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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