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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们租了一个房子,然后住了两年三个月他物业费是一年交一次,后来那三个月我们就没交,房东一直催我们交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4-16 11:0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涉及到房屋租赁期间物业费的支付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物业费的法律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物业费是用于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管理等服务的费用,通常由物业公司按照与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约定收取。在租赁关系中,关于物业费的支付责任,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即租客)有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费的,那么这一约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您的租赁合同中有关于物业费支付责任的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义务。 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根据一般的法理解释,物业费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即房东承担。然而,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有规定租户需承担物业费,或者房东在租赁合同之外与租户有此类协议,那么租户应当按约定支付物业费。 针对您提到的未支付的三个月物业费,如果房东一直在催促您支付,这可能表明根据双方的租赁合同或之前的协议,您作为租户负有支付物业费的责任。在此情况下,您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支付所欠的物业费。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检查租赁合同中关于物业费支付的条款,确认是否有支付物业费的义务。如果存在这样的约定,您应当支付那三个月的物业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您对此有疑问,您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以确定物业费的支付责任。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 既然住了出租房,还是要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关的费用。
  • 那你现在是想咨询什么问题呢?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的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租户不交物业费房东应该先行偿还,物业公司可以向房东催缴。房东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物业费,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户交纳的,房东交纳后可以向租户追偿,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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