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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刀模厂上班,在工作时间,我正在装刀,由于工作台比较远,我让我同事帮我拿刀过来,我们关系很好,他开玩笑说不拿,虽然这样说但还是拿过来了,我就用脚假装踢他,他就抬起我的左脚,我失去重心,就倒在工作台上,左胳膊就压在刀上了。然后就去了医院,做手术之后,医生说胳膊肘筋断了,住了三天,医药费花了四千五,都是我自己出的,回来厂里只给我报三千。由于我工作的厂规模不大,不正规,没有和我签署劳动合同,更无三金保险。请问我能获得工伤赔偿吗?希望相关专业人士能给予我帮助!谢谢,感激不尽!

其他 2012-08-16 00:19 人浏览
共1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待遇。您可以享受1、工伤待遇;2、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4、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 您好,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待遇。您可以享受1、工伤待遇;2、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4、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 你好,先搜集证据确认劳动关系请工伤认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待遇,你可以要求工伤待遇,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 这种情况应当不属于工伤!
  • 用入职材料、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单、工友证言等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 可以的,可通过劳动仲裁先确认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工伤等级鉴定,要求赔偿。需要法律帮助请与我联系
  • 您好,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不属于工伤则单位不赔
  • 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待遇。您可以享受1、工伤待遇;2、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4、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 可以申报工伤认定的。
  • 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待遇。您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不论双方有没有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就要赔偿。1、用人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法律依据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2、用人单位未上社保可要求补缴,若以此为由与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8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因户籍问题等原因社保中心不同意补缴的可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按照你的情况 应该尽快做工伤认定,首先由公司代为认定,如公司不予配合,律师事务所亦可代理认定索赔
  • 法律在你这一边,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 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待遇
  •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属于工伤,公司没有交纳社保,所有工伤保险待遇都需要公司来承担,这种情况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 能,未买保险只是赔偿主体不一样,建议与本律师联系,为您解答,办理相关事宜。
  • 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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