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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被单位选派**政府组织的下乡活动,下乡期间(7月5日)不幸被一只恶犬(不知何家的)咬伤,在乡卫生院打了狂犬病疫苗第一针,后伤口红肿、发炎等症状,至州医院治疗(因为单位在景洪),8月2日打完了狂犬病疫苗,共计医疗费2989元。申请单位报销医疗费,单位领导批示“请财务室按规定报销”,可财务室人员说“因为没有住院医疗,故不能报销”。 报销材料已交给单位财务人员一个多月了,就是一直不报销给我,我去问过好几次,她说:“等她问一问,再说,看能不能报销”。 请问这样情况,我应该如何办? 她是要去北京、还是东京问?一个多有也问不出个名堂来。我要如何维权?

其他 2012-09-05 11: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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