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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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后到村担任村支书,能否领双份工资?
您咨询的问题是关于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后担任村支书能否领取双份工资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法律对公务员在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做出了限制。具体来说,公务员在离职或退休后的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也不得在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任职,除非是经原来所在单位批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进一步明确,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务员,如果属于县级以上各级领导成员,将受到由监察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对于其他级别的公务员,则由所在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因此,如果退休的国家公职人员到村担任村支书的行为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即不是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那么可以认为该行为是合法的。至于是否能领取双份工资,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来确定。通常来说,退休公职人员已经从原单位领取退休金,如果在担任村支书期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另外获得报酬或者补贴,但这需要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如果您对此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辽宁青楠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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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入职17天,然后没有签入职,公司把我辞退了,应该怎样保证我的权益呢
在您被公司辞退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到您的情况,首先需要确认您是否收到了工资。如果您没有收到工资,或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您可以主张要求支付相应的工资差额。同时,由于您入职已超过一个月但未满一年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针对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即按照您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任何能证明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以及收入情况的材料。随后,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解决因解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考虑到法律程序的复杂性,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专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并协助您准备必要的文件和证据,以便更有效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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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就是我干活人家差我钱钱每次去要钱 就各种理由谈睬我 不给我钱怎么办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对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您的劳务报酬。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拖欠劳务报酬的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智的态度,尽量以书面形式记录双方的沟通内容,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2、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您的投诉情况,对对方进行调查,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3、在劳动监察部门介入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支付劳务报酬,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务关系以及对方拖欠劳务报酬的事实。4、在诉讼过程中,您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的财产进行保全。5、最后,请注意保留好与对方的沟通记录、合同等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同时,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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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上干活手受伤
这位当事人,您好,你咨询的内容呢,是属于劳动关系解除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您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您不用担心,您还可以向法院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依据我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2、第3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希望我的回答能解除您的疑惑,如果您还是有不了解的,您可以继续向我咨询,我会尽心竭力的帮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马俊哲
马俊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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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只写名字有效吗
劳动合同只签名字,没有按捺指印也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迪庆州法律问答顾问
迪庆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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