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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兵15年后转业到地方工作,结婚21年已租住房屋18年,2004年我象朋友借钱买了一套修建20几年,使用面积60平米左右的旧房居住了3年,由于债主逼债2007年迫使我将其旧房买了,于是我又再次走上租房之路,我工作近30年从未享受过单位或是国家任何福利分配房屋制度,如今单位在修经济适用房,我报名购买他们说我有房卖了不能买,请问这合理吗,我的确是在租房居住,属无房户,可那些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和有继承房产的人照买经济适用房,我工作了几十年连一个窝都还没有,真是命苦,外面的商品房我又买不起,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7-27 07: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条件的话,你可以去努力。但是经济适用房难拿哦。
  • 看地方政策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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