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谢谢律师帮我解答了5.14日的问题。 5.15日法院通知评估书下来了,我们去拿了。 这次的评估结果和上次评估结果不一样的。 2011年11月法院请**评估公司评估房屋,当时把我们的房屋评估房屋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重点学校房间朝向都写的很好,朝向西南(其实是西北),周边有闸北区三中心小学,市北重点中学(其实没有)。评估价为1088000元(市场价为1150000万)。 2013年5月法院又请了一家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位于主干道沪闵路临近宝山路,朝向变成西北了,重点学校一所也没了,变成了职业学校了,房子也从闸北区移位到闵行区了。租金从市场价3000元降到2200元了。我搞糊涂了,市场价最低3000元,评估了也太低了吗,再一想是闵行区的,大概就是这个价。我们是酒店式公寓啊,闵行区也不会是这个价啊!公平吗? 我发觉评估公司在我们给对方钱的时候,把房子描述的很好。把房价抬高。 要对方付给我们钱的时候,房子描述的一般,并把房子向上海音乐厅整体移位了,不值钱了。 谢谢了 一个年近70的母亲

其他 2013-05-16 17: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子也从闸北区移位到闵行区”,这不是评估价格是否合理可接受的问题,而是:要么给错报告,要么完全不负责任的乱写。 一句话:不接受评估报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