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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张家港的,我2005年申请了经济适用房,2006年8月到房产管理局领了一张交12万元预付款的通知单,之后开了一张收款单,没有合同,说2007年8月交房时通知我。可到了2007年的8月说年底,之后说2008年的年初、2008年5月、6月、现在又说7月!请问我该咋办! 有几位律师建议我起诉。我的是经济适用房,并且没有合同,只是口头答应交房的大概时间,这个能起诉吗,以什么理由起诉,起诉谁呢,如果我不想起诉,该找谁协商呢?

其他 2008-06-06 18: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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