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去年年底购买了一套拆迁房,因为房产证可能为增宅也可能为动迁,所以协议:过户费由买放出,如为增宅,卖房补偿买方两万五千元,(房屋总价50万,当时政策拆迁房过户仅1.5%税,增宅的6.5%)。现在房产证下来了,为动迁房,但新规规定动迁与与增宅的都要交6.5的税,卖方按协议不补我两万五。我觉得这是因政策变动而导致的,请问我可以要求卖方继续补偿我过户费两万五千元吗?谢谢!

其他 2013-09-23 08: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