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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妹妹,十几年前患有精神疾病,原来由我父亲照顾,七年前父亲去世,父亲临终前关照我们另外三个子女(我,我姐,我哥)共同照顾(有字条),但在实质上我妹妹在养老院生活,由于我小时候与妹妹关系很好,父亲临终前一年将妹妹的退休工资卡交我保管(妹妹也同意的),这几年来日常由我每星期去养老院一次帮助料理其生活,我姐我哥每年看望一至二次。我妹妹在家庭聚会等公开场合说过将来遗产要(有一处房产,该房产由我代为出租管理,租金给养老院缴费用)给我儿子,但最近我姐提出我妹妹是精神病人,说话不算数的,父亲指定我们共同照顾,所以我们都是妹妹的法定监护人,遗产应该平分。我妹妹精神正常时表示愿意立遗嘱,但我看了继承法,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应当由监护人按照其真实的意思表达可立遗嘱,所以我有以下问题: 1、是否有办法能证明我是她唯一的监护人? 2、怎样算她意思的真实表达?(精神状况时好时坏) 3、这份遗嘱应当怎样去立? 困扰多时,如能解惑,十分感谢!

其他 2010-03-07 11: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说法,你妹妹似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状态时好时坏,如果能够确认其在状态正常时的真实表达,可以通过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 在她状态完全清醒的情况,到公证处立遗嘱。
  • 已在公共咨询区回复。
  • 得 作 精 神 病 鉴 定 , 如 果 是 间 竭 性 精 神 病 的 , 其 精神 正 常 期 间 所 立 遗 嘱 是 有 效 的 . 如 果 是 完 全 精 神 病 属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是 不 能 立 遗 嘱 的 .     你 可 以 向 法 院 申 请 确 定 监 护 人 资 格 .    
  • 如果你们对担任你妹妹的监护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确定由谁为你妹妹的监护人。但是你说的财产将来归你儿子所有,要有你妹妹的遗嘱确立,可以在你妹妹神智清楚有行为能力的时候立遗嘱,立遗嘱之前最好通过法院确认你妹妹有能为能力 。
  • 你的问题太复杂了,建议你电话咨询,或者前来我律师行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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