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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烟台看到了一套房子,价格很吸引人,房主东北人,也去看过房子了,是个空房什么都没有。关于房子的一些信息如下(房主本人叙述未求证):房子是01年购买的房子,当时房主是全额付款买下的,但是至今未办理房产证,房产局有无备案未知,只有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房主自己说他当时买这个房子就是为了将来升值再卖出去,而办理房产证再交易的话会增加很多额外费用。 房主要求 若我想购买,他会联系开发商,更改合同姓名(即将合同名字改到我的名下),但需全额付款。 虽然房价很吸引人,但是我怕中间有什么猫腻。所以咨询一下,购买这样的房子有那些风险,通过何种途径将风险降到可以避免。 我个人是这样的想法,先到房产局差有无备案,无备案则找开放商改名,如有备案则按退房处理重新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然后付一半钱给房主,等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再付余款。不知道这样可行吗?有什么风险?

其他 2010-03-30 14: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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