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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0年4月6号我爸爸在一厂里上班当搬运工,在当天下午两三点钟去提水烧开水,由于厂里水槽边上长青苔加上那天下雨,我爸爸不小心摔倒造成腿骨折,那时候我爸爸在厂里上班才一个星期,还没来得及签合同,请问这样算工伤吗?厂里不承认,说以前经常也有人在那里摔倒从来不管不负责的,问题是厂里明明知道那里经常有人摔倒为什么不把那个地方处理一下呢?出了事情就不负责?

其他 2010-04-10 14: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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