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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由法院调解离婚,婚内单位福利分房一套,调解时我不知道单位已经办理了房产证,法官说单位福利房他们无权划分归谁,调解书中只写由我使用,并且之前交付房款归我所有。我到单位办理更名手续时才得知单位已经办理下来,压在单位,暂不发放给个人。请问我拿着法院调解书能办理过户吗?我们在调解笔录中提到今后单位的福利房权利归我,调解笔录有法律效力吗?手续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东西?如果对方不给我办过户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0-05-28 20: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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