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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拥有婚前财产和房子的增值部分

离婚 2022-03-27 0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的归属需要区别是自然增值还是创收增值。依据《婚姻法》解释
    (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果是自然孳息或者是自然增值的部分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除这两项之外的增值如股票分红、租金收益等应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的归属应当视具体的情形而定。
    1、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且没有其他约定,则该增值部分仍归原一方所有。
    2、若房产归一方所有,但夫妻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 如果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升值变现,再用于购房,再升值,对再升值的部分,可作为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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