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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赔偿82万元案例
陈某系安徽省太和县人,宁波市江北区某公司上班。2020年5月份其父驾驶机动三轮车与小轿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其父受伤后立即送往医院急救,因颅内出血经治疗抢救无效死
甘忠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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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李某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获赔二十四万余元
2021年3月24日下午,洪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李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洪某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
甘忠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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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职务行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当事人】原告:程XX被告:某公司、王XX、邹X【基本案情】2019年XX月X日,被告邹X驾驶无牌号电动三轮车沿XX路由东往西行驶至XX路X号处时,与同方向前方
周燕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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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与乙、丙、丁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基本案情原告:甲法定代理人:戊,系原告的母亲。被告1:乙法定代理人:丙、丁,系被告乙的父母,本案被告。被告2:丙被告3:丁事实与理由:被告一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原告
项廷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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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之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死者朱某系一名建筑工人,2013年6月2日5时30分左右,朱某乘坐同事曹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去上班,途中与同方向左转弯的井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项廷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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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市检察院诉被告人甲涉嫌犯危险驾驶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甲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12月25日被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2020年6月14日先后被乙市公安局、法院取保候审。乙市人民
项廷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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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某1和向某、向某1、林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的简析
案件概况吴某1及其家人和向某及其家人是邻居关系。2019年8月12日11-12时许,吴某1由其外祖父携带,向某由其母亲林某携带,在同一小区广场玩耍。在追逐他人吹
项廷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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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甲公司诉被告乙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基本案情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乙不是原告公司的员工。原告处的拆墙工作承包给案外人丙,原告与丙是承揽合同关系,被告乙系丙找的帮手,原告将工程款
项廷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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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基本案情:原告:甲被告:乙2016年10月9日22时10分,甲驾驶粤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A路往B路方向行驶,行驶至XX市××镇××路岔路口时,与对向
项廷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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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与蔡*、慈溪市*学校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当事人信息原告:周*,女,1987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惠安县。委托诉讼代理人:范*,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北京大成
赏彩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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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居住证时需要什么条件
居住证办理需满足稳定就业、住所和就读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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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送达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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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
申请书应提交至执行法院。提交时需注意内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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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有义务照看孙子吗
奶奶在一般情况下没有抚养孙子的法定义务,但可自愿提供帮助。抚...
#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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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八年。是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八年指:在八年内,罪犯被剥夺选举权、言论自由等政治权利。具体操作为:1.执行法院判决,明确剥夺政治权利起始和结束时间;2.监督罪犯在期限内不参与政治活动;3.罪犯违反时,依法处理。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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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搞技术的,我和车间一个工人在车间,经过其他同事劝架两人分开,过了几分钟对方跑到我办公室
你收集相关证据保存好。若人受伤,则应去医院治疗
王晓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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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拘留在宁波哪里?
一、拘留是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1、根据拘留性质的不同,拘留的执行地点有看守所或者拘留所两种,但是都不会在派出所,因为派出所不是羁押机关。行政拘留的地点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地点是在看守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吗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相关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20日。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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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麻烦把上午的两次的退款申请通过
莫名其妙。你问的是什么问题
王晓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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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额度在钱包上,需要缴费300激活额度是骗人的吗
针对不同情况,具体操作如下:1.验证平台资质:查询平台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如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2.查询用户评价和投诉记录:在相关论坛、社交媒体等渠道查询其他用户的评价和投诉记录,了解平台口碑和服务质量。3.咨询专业律师:如涉及较大金额或存在法律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和处理建议。4.避免轻信不明来源的信息:不要轻信不明来源的链接、电话等,以免泄露个人信息或遭受损失。5.如遇欺诈行为,立即报警:如确认遇到欺诈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后续处理。
台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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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的同事找我拔罐烫伤我应该承担多少医疗
需要根据员工的伤情来判断,法律规定了医疗费计算标准、康复费计算标准、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标准、护理费分计算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标准、伤残辅助器具费计算标准等。不同项目的赔偿,按照其对应的赔偿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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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qq上被骗钱,怎么举报?
QQ上被骗了钱后首先保留被骗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截图。建议立即打110报警或到附近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将视具体情形按程序实施受理、立案、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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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29年后,我今年能拿到多少退休工资?
30年工龄的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退休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而工龄工资一般是工龄每满一年,工资增加一定的数额或者按一定的比例增加,例如工龄每加一年的,工资增加五十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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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店被发现过期的牛奶罚款是否由员工承担
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一)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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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一直打电话骚扰我可以报警吗?
法律分析:对于被骚扰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的,可以报警求助,由警方对行为人进行警告、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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