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合同纠纷律师案例

垫付车款讨要无门 诉至法院判决给付
2005年,王某从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汽车时,尚有3.1万元的车款未支付给汽车销售公司。2006年1月28日,上网公司为汽车销售公司出具了欠条,承担了王某欠汽车销售
董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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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垫付车款讨要无门 诉至法院判决给付
工程结算款被转让 无权收款转让无效
2004年5月25日,重庆市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丰公司)与重庆永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徽公司)委托代理人严大瑜签订了工程地点在巫山县南
董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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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结算款被转让 无权收款转让无效
合同案例(3):借款纠纷与合伙出资的事实认定。
认定案件事实进而作出裁判的进路分析原告与被告存在借款事实,石某向谭某出具的是借条,且石某、谭某、朱某三人签订的合伙协议明确谭某出资是9万元而非30万元,被告未能
马兴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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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案例(3):借款纠纷与合伙出资的事实认定。
合同案例(2):履行合同义务所附义务是否成就的举证责任。
裁判要旨][2011月26,喻流元与重庆市富农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富农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喻流元为富农公司在湖北省巴东县经销富农公司产品的总经销代理商;
马兴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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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案例(2):履行合同义务所附义务是否成就的举证责任。
合同案例(1):格式条款的效力及合理提示义务
格式条款提供方的合理提示义务与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在近几年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中,由房产中介公司自拟的格式合同而引发的纷争占有较大比例,如何认定格式条款的效力,对
马兴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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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案例(1):格式条款的效力及合理提示义务
精英律师团队成功案例 三方合同,谁来承担责任
2010年开始,某1公司销售零部件给某2公司,某2公司加工成半成品后再销售给某3公司。一年之后的2011年,因某2公司财务运营不正常,对某1公司的偿债能力不足,
董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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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师团队成功案例 三方合同,谁来承担责任
精英律师团队成功案例 侵犯商业秘密案
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上或者经营上的信息,这种信息由其特定的持有人以信息管理的方式保持其秘密性。它是其原始持有人通过通入时间、资金、劳力等所创造的发明成果。法律对于
董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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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师团队成功案例 侵犯商业秘密案
精英律师团队成功案例 购销合同案
案情经过:单位甲工厂专门生产一种化工产品,乙贸易公司和甲工厂签订了一份《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贸易公司向甲工厂购买该产品2000吨,单价为每吨2300元,
董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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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师团队成功案例 购销合同案
张延涛律师赴四川广安应诉成功,对方已撤诉
张延涛律师赴四川广安应诉成功,对方已撤诉2012年2月14日至17日,张延涛律师受大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方)委托,作为该公司代理人远赴四川广安进行应诉
张延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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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延涛律师赴四川广安应诉成功,对方已撤诉
承租莫忘“买卖不破租赁”
案情简介:2000年3月5日,A公司和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A公司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B公司,租期6年,至2006年3月4日止。双方当日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
徐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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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莫忘“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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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地址怎么办
不知道对方地址,可在原告住所地或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公告送达。
我把我手机送给了别人,然后隐私和照片没有删别人看了。然后我一直发微信不同意违法吗?
是违法的,侵犯了你的隐私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泄露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情况严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国际贸易诉讼的管辖原则
国际贸易诉讼的管辖原则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特定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若合同具有涉外性,需注意可能适用外国法律的情况,但规避中国法律或违反公共利益的外国法律将不予适用。
第二天辞职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辞职不同意直接走后果有:1、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的,用人单位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2、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3、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形通告知用人单位,除法定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我能继续使用吗?
(一)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产生方式不同。专利必须通过申请,由国家授权后,才受到法律保护。商业秘密,则不需申请,更无须授权。权利人只要对其尚未公开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商业秘密便随即产生。(二)专利和商业秘密的财产权性质不同。专利是一种完全的财产权,它具有独占性,谁首先申请专利并得到批准,谁就对这项技术享有专有权。未经专利人许可,其他人都不得使用。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则不具备这种独占性,商业秘密也不是一种完全的财产权,只要不是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同一项商业秘密,可以有若干权利人同时享有。(三)专利和商业秘密受保护的时限不同。专利权的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法律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专利保护期限届满后,该项技术不再受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不被泄露或由权利人自行公开,可以一直受到法律的保护。(四)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也不同。专利是通过技术公开和限制使用的方式对专利技术实施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则是通过采取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的方式对专有技术实施保护的。由于保护的方式不同,适用的范围也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