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刑事律师案例

律师法律意见让被告人避免牢狱之灾
案情简介:2011年2月份至2014年年底,潘某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小区任会计,负责接受房款、记账、开具收款收据和购房合同、保管、使用售楼部公章等。潘某利用
夏俊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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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律意见让被告人避免牢狱之灾
“醉驾”不起诉,但教训深刻
案件经过:2022年7月2日3时55分许,被不起诉人张某某酒后驾驶冀DP***3号红色**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沿邯郸市邯大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浙江商贸城门口处时,被邯
夏俊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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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不起诉,但教训深刻
取保候审期间未到案,是否仍认定自首?
被告人因盗窃罪到公安自首,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称向被告人邮寄过信件通知被告人到公安机关讯问,被告人没有按规定时间到达,网上通缉,后被告人被抓获,在法院开庭审
夏俊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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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未到案,是否仍认定自首?
侯X过失致人死亡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武安市居民侯X某于2018年12月14日运输两台破碎机至山西省黎城县XX,砂厂老板韩某某指挥两名无证铲车司机用两台铲车强行卸货。卸货过程中,在侯X某车上捆绑钢绳
刘小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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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X过失致人死亡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吕X1、吕X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判决书
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吕X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伙同他人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一级轻伤、
刘小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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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X1、吕X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判决书
杨XX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9年6月16日凌晨零时许,被告人杨XX和刘XX(另案处理)、李XX(在逃)在邯山区中华南大街美的城东门北XX的山东羊棒骨饭店用餐饮酒后,因琐事与该饭店老板
刘小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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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XX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李XX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XX,别名李X,男,199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河北省磁县人,农民,小学文化,捕前住磁县。2014
李杰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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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X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律师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
案情简介:2020年5月,张三向邻近乡派出所报案称:2013年我在重庆承包工程时认识李四,2017年李四称其亲戚在某单位工作,可以帮其承揽工程,但需要拿中介费5
夏俊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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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
袁xx犯盗窃罪一审判决
袁xx犯盗窃罪一审判决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复刑初字第11号公诉机关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袁xx,农民。因本案于2011年10月11
王淑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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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xx犯盗窃罪一审判决
邯郸刑事律师李杰民 龙某寻衅滋事案----缓刑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冀0426刑初16号公诉机关河北省涉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男,1967年9月7日出生于河北省*县*达镇台*华村,身
李杰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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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刑事律师李杰民 龙某寻衅滋事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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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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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周律师,我想咨询个问题
你好,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留言
侯印超律师 侯印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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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武安的?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片子和诊断证明不是本人名字打官司能赢吗
名字错误可寻求更正或证明。更正需向法官说明情况,提交正确材料;证明则需法官出具书面文件,确认错误及正确信息。操作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确保程序合法。
监外执行快到期了,什么时候会通知呢?
监外执行到期前,通常会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具体选择何种通知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确保通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买二手摩托车骑了十几天,卖家该不该负责?
您好,责任在谁这个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很难确定责任承担问题,建议您来咨询专业律师。
醉驾监外执行会留案底吗
醉驾监外执行会留案底。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醉驾监外执行仍属于刑事犯罪记录,会留下案底。这将对个人未来的职业、出国、信用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14岁时,我儿子打了我母亲的法律
14岁的儿子打父母犯法,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