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房东转卖出租房优先购买权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22 20:48
人浏览

  房东转卖出租房 优先购买权纠纷

  在承租人要求行使房屋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房东同意适当补偿损失。8月27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作为被告的房东刘某补偿原告即承租人陈某1万元。

  推荐阅读:

  房屋租赁知识介绍

  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从2002年10月起,原告一直承租被告所有的门面,合同至2007年9月30日到期。租赁期将满的时候,原告听说被告以86万元价格将门面转卖给第三人。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优先购买权,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店面转让合同无效,由原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为此,原告提供了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转让合同及调查笔录等证据。

  被告辩称未将门面卖给他人,该门面已于2006年抵押给银行,至今不能买卖,该门面现用于自己经营,转让合同并未实际履行。为此,被告提供了银行借款及抵押合同。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同意对原告作出适当补偿,双方最终达成上述协议。

 

  法律快车房地产法频道为您整理房产买卖房屋租赁房产纠纷等房地产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房地产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