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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促销犹抱琵琶半遮面 消费者被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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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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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先生昨天(9日)致电本报,“上月18日参加一家电连锁企业的回报老顾客活动,拿了500多元代币礼券却没能买到一件商品,如果商家能事先把促销条件讲得清楚点,我就不会白跑一趟了。”

  据管先生介绍,这家企业在4月14日发出电话通知,表示在店中购买过大型家电的客户可凭发票领取礼券,购买电器产品。作为该店的老顾客,管先生共换得500元礼券。“原打算用这些礼券买些小电器,可使用时才知礼券只能用来购买店家指定的部分大家电。低于千元的小电器,如微波炉、剃须刀、吹风机等,都被排除在礼券的消费范围之外。”管先生指出,如果在电话通知时就讲清楚-所谓“回报”就是用礼券再去购买大家电,自己肯定不会来的。

  而同一天共有20多个消费者和管先生一样,兴冲冲赶来却最终未能用掉一张礼券,还要倒贴路费与时间。对于这种尴尬的出现,该企业解释道,礼券使用的具体方式和限制,在宣传海报及礼券背面都作了提示。对此,市消保委表示,该企业的行为算不上违法,但其促销手段的说明方式还可以再“开门见山”些。

  专家指出,由于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在类似的促销活动面前,往往被商家牵着鼻子走。比如,一张“免费护肤”的宣传单上写明“完全免费”,但护肤之后却被告之,“免”的只是人工费,而护肤用品的价格却高得惊人;某茶室大海报上写着“免费续杯”,但事实上“免”的只是第一次,再续则要收费。这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促销诡计,让很多消费者频频“吃药”。市消保委对此表示,商家在促销活动的宣传上,必须把限制条件明示给消费者,让消费者知道实情;但对于商家的种种促销花招,消费者也要理性对待。解放日报·蒋娅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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