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房地产律师案例

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
我想查对方手机号码
通过微信获取对方手机号码需要对方同意或共享。如对方未设置隐私保护,可在微信中查看。但需注意,私自获取或滥用他人信息可能违法。建议尊重对方隐私,通过合法途径沟通获取。
微信零钱冻结了。九千多块,保全会被起球。名下所有的银行卡被冻结吗
微信零钱冻结涉及保全措施时,若保全裁定仅针对微信零钱,则其他银行卡可能不受影响。但如保全裁定涉及更广范围,名下所有银行卡可能被冻结。具体操作上,应先了解冻结原因,如因债务纠纷,可与债权人协商;如涉及诉讼,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权。如情况复杂,建议寻求律师协助。
跟老板提出辞职,但是老板不回复,直接把我踢出工作群
若再次提出辞职,老板仍不回复,你可以尝试以下操作: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再次明确表达辞职意愿,并保留相关证据。其次,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调解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过程中,保持冷静,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法律规定。
微店买东西全款付了之后,但我认为这是商家的问题,为什么要消费者买单。请问这20%的跑单费合理吗
不合理收费可投诉处理。您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要求合理解释并退款;如协商无果,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物价局投诉,寻求专业帮助,维护自身权益。
我是一名外包工人,我们怎样才能拿回工资?
工人拿不到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及时向员工发放工资。公司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公司向员工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曾经当过代课老师,需要什么材料才能补缴社保?
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父亲在工厂工作受伤的髂骨骨折工厂能陪多少钱?
法律分析:因工作致髌骨骨折工伤的理赔是先向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得到准确的工伤认定的结果以后,经病情相对稳定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出了伤残等级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工伤赔偿项目自己计算出赔偿总额,携带相关证据直接当面和公司索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如果退学一段时间后去另一所学校,还有学籍吗?
退学后没有学籍。如果需要,可以向学校申请恢复档案,报上级教育局批准即可。如果你正式跟学校申请退学,学校同意后一般就会办理注销学籍手续。如果没有递交正式的退学手续,学校可能会选择不处理你的学籍直到毕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退学获批的学生须在一个月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其档案退回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第四十条获准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