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婚姻家庭律师案例

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丙某赠与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丙某赠与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案情简介:1、2004年9月21日,甲某与乙某在中山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17年1月18日,乙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丙
秦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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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丙某赠与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原告甲诉被告乙、第三人丙、丁离婚后财产纠纷
原告甲诉被告乙、第三人丙、丁离婚后财产纠纷基本案情因被告乙与原告甲夫妻感情不和,后原告向某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某人民法院作出(20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
秦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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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甲诉被告乙、第三人丙、丁离婚后财产纠纷
胡某与陈某婚约财产纠纷案案例分析
胡某与陈某婚约财产纠纷案案例分析案情简介:原告胡某、被告陈某于2018年7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不久便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10月国庆期间双方闹分手。2020年1
秦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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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与陈某婚约财产纠纷案案例分析
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例分析
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例分析案情简介:原、被告于2018年7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不久便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10月国庆期间双方闹分手。2020年12月
秦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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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例分析
关于甲、乙婚约财产纠纷
关于甲、乙婚约财产纠纷一、基本案情:原告:甲被告:乙原、被告于2018年7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不久便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10月国庆期间双方闹分手。2020年1
秦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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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乙婚约财产纠纷
案例分析-婚约财产纠纷
案例分析一、基本案情刘某在广东打工时,于2017年1月在香港认识了武某,分别时互留了联系方式。自2017年2月起,原、刘某通过手机微信经常聊天,之后确立了恋爱关
秦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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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婚约财产纠纷
案例分析-婚约财产纠纷
案例分析一、基本案情甲与乙于2017年11月16日在网上相识,并于2018年2月11日开始在双方家中同居至2018年8月。2018年2月11日,甲在乙的家中支付
秦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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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婚约财产纠纷
关于甲诉乙的婚约财产纠纷
关于甲诉乙的婚约财产纠纷一、基本案情:原告:甲被告:乙乙在A市务工时,认识了原告甲,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自2019年1月起,原、被告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经常聊天
秦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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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诉乙的婚约财产纠纷
刘某甲诉容某婚姻家庭纠纷
刘某甲诉容某婚姻家庭纠纷案情简介:原告母亲刘某乙与被告容某相识后,于2009年11月非婚生育原告刘某甲,刘某甲出生后一直跟随母亲刘某乙生活。刘某甲的出生医学证明
秦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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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甲诉容某婚姻家庭纠纷
新婚姻法解释:丈夫个人经营失败身负巨债,妻子无需偿还!
新婚姻法解释:丈夫个人经营失败身负巨债,妻子无需偿还!审理法院: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桂0107民初字第7131号关键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
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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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广州花都区的在网上裸聊信息被泄露有什么办法能解决?
法律分析:1、收集证据线索。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2、向相关部门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3、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你的账号,甚至还可能骗你身边的亲朋好友。4、委托律师维权。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终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我想查对方手机号码
通过微信获取对方手机号码需要对方同意或共享。如对方未设置隐私保护,可在微信中查看。但需注意,私自获取或滥用他人信息可能违法。建议尊重对方隐私,通过合法途径沟通获取。
微信零钱冻结了。九千多块,保全会被起球。名下所有的银行卡被冻结吗
微信零钱冻结涉及保全措施时,若保全裁定仅针对微信零钱,则其他银行卡可能不受影响。但如保全裁定涉及更广范围,名下所有银行卡可能被冻结。具体操作上,应先了解冻结原因,如因债务纠纷,可与债权人协商;如涉及诉讼,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权。如情况复杂,建议寻求律师协助。
跟老板提出辞职,但是老板不回复,直接把我踢出工作群
若再次提出辞职,老板仍不回复,你可以尝试以下操作: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再次明确表达辞职意愿,并保留相关证据。其次,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调解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过程中,保持冷静,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法律规定。
我该怎么办?
一、高铁票没赶上能退票吗1、高铁票没赶上是否能退票,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1)旅客要求退票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退还全部票价,核收退票费。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2)因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在开车后2小时内改签的车票不退;(3)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核收退票费。2、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三十六条因站名相似或口音不同发生误售、误购时,站、车均应积极主动处理。应补收时,补收正当到站票价与已收票价的差额,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应退还时,凭原票和客运记录乘车至到站退款。第三十七条旅客因误售、误购、误乘或坐过了站需送回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车站应在车票背面注明“误乘”并加盖站名戳,指定近区列车免费返回。在免费送回区间,站车均应告之旅客不得自行中途下车。如中途下车,对往返乘车的免费区间,按返程所乘列车等级分别核收往返区间的票价,核收一次手续费。二、高铁票不给退票怎么办1、双方可以协商处理;2、如果在手机上办理不了,当事人到当地的火车站的售票大厅,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办理退票。
开车撞人,带伤者去医院检查,发现没什么大问题
法律并没有规定撞人后必须去看望受伤人员,但是法律规定了撞人后必须要妥善处理,包括联系医院,提前垫付医药费的,撞人后看望伤员,这属于道德的范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我是一名外包工人,我们怎样才能拿回工资?
工人拿不到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及时向员工发放工资。公司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公司向员工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曾经当过代课老师,需要什么材料才能补缴社保?
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父亲在工厂工作受伤的髂骨骨折工厂能陪多少钱?
法律分析:因工作致髌骨骨折工伤的理赔是先向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得到准确的工伤认定的结果以后,经病情相对稳定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出了伤残等级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工伤赔偿项目自己计算出赔偿总额,携带相关证据直接当面和公司索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