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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加班费可以替换,但是日常工作必须全部完成,所以当我起飞时,其他同事完成我的工作,其他同事休息时,我必须完成其他同事的工作,我必须增加工作量,单位作为加班受益人,没有工资,这合法吗?我可以恢复加班吗?没有加班费可以替换,但是日常工作必须全部完成,所以当我起飞时,其他同事完成我的工作,其他同事休息时,我必须完成其他同事的工作,我必须增加工作量,单位作为加班受益人,没有工资,这合法吗?我可以恢复加班吗

劳动纠纷 2020-05-01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追讨加班费,加班费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工作日加班的是正常工资的
    1.5倍,周末加班是正常工资的2倍,公众假期加班是正常工资的3倍,你得有证据证明你什么时候加班多长时间,否则无法追讨。
    2、有关公积金问题请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有关医保问题,请向医保中心投诉
    3、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有权不续约,但在合同期满前或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你,否则你们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4、请向劳动部门申诉
    5、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加班了就另行安排时间给劳动者休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这属于调休。调休不完再支付未调休的加班费。这个规定只适用于休息日(双休日)加班的情况,单位可以安排调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或者不安排调休而支付加班工资。
    对于平时工作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来说是不适用的,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代替加班工资,否则单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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