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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下,我去年6月入职,12月转正。至今年7月公积金一直是按试用期工资的10%缴纳的,期间转正,调薪后工资上涨。公积金如何变化呢?公司说一年调整一次,不安排补缴,请问这合乎法规吗?至今年7月公积金一直是按试用期工资的10%缴纳的,调薪后工资上涨。公积金如何变化呢?

劳动纠纷 2020-05-01 09: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员工转正申请书示例
      公司员工转正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于*年*月*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一职,负责**********工作。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
    我自*年*月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工作,因此,我对公司这个岗位的工作可以说驾轻就熟,并且我在很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公司以及有关工作的基本情况,马上进入工作。
    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1.
      2.
      3.
      4.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勤奋工作,获得了本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当然,在工作中我也出现了一些小的差错和问题,部门领导也及时给我指出,促进了我工作的成熟性。
      如果说刚来的那几天仅仅是从简介中了解公司,对公司的认识仅仅是皮毛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公司也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进入到了工作角色中来。
    这就好比一辆正在进行磨合的新车一样,一个好的司机会让新车的磨合期缩短,并且会很好的保护好新车,让它发挥出最好的性能。咱们公司就是一名优秀的司机,新员工就是需要渡过磨合期的新车,在公司的领导下,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团结同事,搞好大家之间的关系。
    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好工作,成为优秀的闻天人中的一份子,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
      总之,在这一个月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 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 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的征缴机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征缴机构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的所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登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公积金最低缴纳基数是多少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2978元,则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978*7%+2978*7%=208+208=416元。  
    2、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820元,下限为180元。  【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则2012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5000*7%+15000*7%=2100元。由于2100元超过了1820元,因此其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820元。  【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800元,则2012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800*7%+800*7%=112元。由于112元不到180元,因此其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80元。
  • 需要交纳社保,公积金到 住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进行劳动仲裁和拿回试用期工资之间没有必然的关联性,申请了劳动仲裁,并不表示就一定可以拿试用期回工资的。
    劳动争议仲裁只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否能拿回用人单位拖欠的试用期工资,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单位是否能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进行调解,如果不能调解的,则还要看职工所提供的证据能不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
    如果证据不符合要求的,职工就有可能败诉。
    2、如果职工劳动仲裁,或仲裁后通过法院诉讼也胜诉的,还要看单位是否能自觉履行,如果不自觉履行的,则职工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申请法院执行的,也并不一定表示法院能执行到所拖欠的工资,如果存在单位无履行能力等特殊情况的,仍有可能无法拿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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