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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从事环卫工作达16年之多单位有买医保社保,今年6月份发现患肺结核经医治无效于10月2日死亡,死者家属为其医病已欠债3万多元请问环卫所应如何补偿死者家属?一、死者工龄补偿金;二、医疗费扶助;三、家庭困难扶助。

综合法律 2018-09-06 1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经营困难,可以按规定进行裁员,并给予补偿。
    企业让劳动者自行打辞职报告,否则,不发工龄补偿金是违法的,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
    如果企业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二十年以上的工龄经济补偿,直接补偿12个月即可。如果是2008年,补偿20个月。  法律依据:  2008年前一年一个月工资赔偿,不足一年也按一年计算。2008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工作死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另外,社保可以给职工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具体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n
    2、凭参保人死亡证明,家属带身份证明到社保局窗口办理领取个人账户本息手续。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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