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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帮忙分析一下买卖房屋的纠纷,谢谢!下面是卖方写下的协议书: 协议书 卖方某某将位于XX路18号私房整体转让出售给买方某某,总价五万一千元整(面积四十二平方米)。 收定金二千元整。 卖方某某.06.3.19。下面是民事起诉状:原告:李某。被告:张某。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双被反还定金计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0)。 2.案件受理费等要求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有位于XX路18号私房一间,后原被告双方谈拖由被告将该房出售给原告,2006年3月1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价款五万一千元整,原告当即给付定金二千元,被告承诺一星期内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后被告反悔,不同意将该房出售给原告,对于原告的追问,被告一直回避,以种种借口不将房屋出售给原告。综上,原告认为双方的买卖房屋合同受法律保护,被告应当按约履行义务,现被告反悔,不同意出售房屋,则对于原告交付的定金二千元应予以双倍反还.故此,原告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查明事实,判如所请。 此致.如皋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单位):李某. 2006年3月22日.

房产纠纷 2018-09-06 2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二手房期间卖家反悔,如果买方至少支付了定价,卖方毁约不卖的话执行最高定金罚则,需要双倍返还;
    如果已经缴纳了首付或绝大多数购房款,那么需要按照合同退订的违约条款执行;
    当然,如果当时房价波动较大,买方可提出对差价的补偿。
  • 因未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引起的纠纷
    买方付了定金后发现房子的朝向不是中介告知的南北朝向,或者发现房子渗水,这些情况在第一次看房时没有发现,买方于是提出退房,但此时房东不肯退还定金。买方能不能向中介索赔定金损失?
    这类案件买方败诉率非常高。
    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
    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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