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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公司要求我签订补充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半,从2013年4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7月1日新法实施后,工资是等于原劳动合同还是新劳动法?公司签合同违法吗?如果我违法了,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今年6月,公司要求我签订补充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半,从2013年4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7月1日新法实施后,工资是等于原劳动合同还是新劳动法?公司签合同违法吗?如果我违法了,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劳动纠纷 2020-10-04 07: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新的劳动合同法是规定了的,劳动派遣是要同工同酬的,享受同样的保险和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你好,可以准备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工资条、工卡、工作成果、工服等),主张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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