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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厦门翔安租了一家店,去年9月签了字,到2015年8月为止,租赁期为3年,现在想搬家,房租到4月末,合同上明确记载违约金是年租金的50%,这50%是3年的50%,还是1年的50%,月租金是2500元,现在搬家的话,请告诉我应该付多少钱。谢谢你。我在厦门翔安租了一家店,去年9月签了字,到2015年8月为止,租赁期为3年,现在想搬家,房租到4月末,合同上明确记载违约金是年租金的50%,这50%是3年的50%,还是1年的50%,月租金是2500元

合同纠纷 2020-10-26 18: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金额支付。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则应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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