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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提供《劳动法》关于病假工资、待遇的规定及出处?

劳动纠纷 2018-10-11 0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病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必须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医疗期来计算: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4)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3、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4、不同城市对于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规定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深圳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期间工资。


    5、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
    0.9天和
    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限超过6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改由企业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  
    1、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的80%;  
    2、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的90%;  
    3、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100%。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的支付标准是: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的40%;已满1年不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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