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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律师指点:???2011年8月交房,全额付清房款、契税、办证费以及相关材料,2012年开发商通知补交面积差价以及增加的面积的契税和维修基金,也交清了,并有缴费详单。但是到了2012年10月,开发商说政策变化了,要补交2%的契税约1万多元才能给办证。???购房合同在先,并按照当时的契税标准交清了钱,由于开发商没有按时去办理房产证,导致这笔增加了的契税,这个责任该由谁来负?我该怎么维权?并按照当时的契税标准交清了钱,由于开发商没有按时去办理房产证,我该怎么维权?

房产纠纷 2019-01-24 13: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契税一般是在网签合同去房管局备案的时候就开始缴纳的!也有的地方是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地税局工作人员!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中,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 装修验收和办理房产证是两回事,因为这两块负责的是两个不同的公司,办理产权是开发商,负责装修验收是物管公司。我们所谓的验收是工程整体验收和单栋验收,合格了出具合格报告,通过了验收才具备交楼条件,办理了交楼手续并正常缴纳了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就OK了。
    发生装修纠纷:第一,协商解决,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要先进行沟通协商。
      第二,拒绝支付装修款或者停止施工。
      第三,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投诉。
      第四,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到法院去起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 当事人购房之后,需要在签署合同时交纳契税,维修基金等税费,凭完税证明办理房产证。如果当事人延期缴纳,规定每天有万分之五的滞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缴纳的时间是以购房者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购房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也就是说缴纳契税的时间以签订购买房屋合同为准。
    在这个规定中,这些合同不但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而且也包括房屋预售合同,所以购房者缴纳契税的时间应以此为依据,不论其购买的是现房还是期房,契税发生的时间都是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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