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使八月大胎儿死于腹中的投诉材料
我是东光县居民任玉峰,我妻子今年34岁,2015年因怀孕生育,多次到东光县县医院及中医院做定期孕检及产前检查。2015年7月14日因发觉胎儿胎动异常到东光县医院妇产科医治,而东光县医院产科***及医师违反操作规范,严重违背职业道德,严重不负责任,视生命如草芥,致使胎死腹中,并在事后推脱责任。
一、下面是孕妇孕检及治疗的全过程,请专家,律师评析是非:
1、妻子怀孕后至2015年7月7日前产前检查及孕妇自我感觉,胎儿均正常生长。(有全部检查报告单为证)
2、2015年7月7日的产前检查报告单显示:胎儿绕颈一周,颈部可见u型压痕(见检查报告单)。东光县中医院医生告知,胎儿脐带绕颈一周属于常见,随时关注及发现胎动异常情况立即检查即可。
3、2015年7月14日,孕妇因自我感觉胎动异常(胎动明显减少异常,因为二胎先前有怀孕经验),考虑之前的脐带绕颈情况,立即就近到东光县县医院进行检查诊治,县医院没有做彩超检查、没有做脐血流监测,县医院妇产科仅凭有故障设备的胎心监护情况告知胎儿一切非常健康。
4、在东光县医院7月14日检查后回家,患者因听信县医院医生建议,对胎动逐渐减少的情况当成了正常,直到7月19日发现似乎没有了胎动,在家人的督促下,出于对医院的信任,再次到县医院检查,发现胎心听不到了,B超检查的结果宫内已经死胎(胎头光环欠规则,腹腔内结构紊乱),
5、2015年7月20日,患者家属对东光县医院已经彻底失去信任的情况下,患者到沧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引产下一名女婴。病例资料显示引产时“羊水已经暗褐色,婴儿皮肤片状脱失,脐带绕颈3周,胎盘未娩出,胎盘已经糟脆。”,据接诊引产的医生讲,胎儿可能早在6天前死亡。
二、质疑东光县医院的诊疗过程,明显不负责任,漏诊误诊。
1、在县医院的诊治过程中,收取两项费用,分别为脐血流监测、胎儿心电图检查,而县医院却仅仅给予检查了一项,对脐血流监测一项没有做任何检查。
2、县医院向东光县卫生局的回复中更是混淆视听,声称胎心电子监护是胎儿心电及脐血流监测的综合图形,就算我们不懂医学常识,但在检查报告单中根本没有任何对脐血流监测的数据说明。
3、作为患者事后医疗事故纠纷,请求法律援助关于东光县医院妇产科严重违反医生操作规范、严重不负责任,明显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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