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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事项: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赔偿工资28000元(申请人月工资为3500元)共计八个月。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4年1月至2014年8月加班费共22397.8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4857.7元;2,休息日加班费10298.8元;3,节假日加班费7241.3元。共计:22397.8元三、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4年1月至2014年8月社会养老医疗保险金共计:4835.06元。四、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共计:1750元。以上四项合计:56982.86元。 事实与理由:事实:?本人与2013年11月28日应聘至武汉市同乐轩海鲜酒楼前厅营运部担任前厅主管职务,工资约定为人民币:3500元/月,每月15日以现金方式发放并签字。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30—21:00每日中午14:00—16:30为休息时间,每周休息一天。工作期间酒店从未和我签订任何劳动用工合同和缴纳个人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本人按照酒店规定提前一个月正式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本人8月23日晚上经和酒店总经理商谈本人请假至8月31日,经得到同意后本人休至于8月31日晚通过电话联系酒店总经理得知公司继续要本人休息等通知上班。导致本人最近一直在家休息,也无任何工作和经济来源。理由: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至2013年11月28日就职于该酒店至今,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28日为试用期,期满后酒店为未申请人签订任何《劳动用工合同》。申请人请求劳动仲裁委判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4年1月至2014年8月份工资的双倍进行赔偿3500元/月*8个月,共计:28000元。???????2、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申请人从2014年1月1日起除休息外每天都延时加班1小时共计161小时;???????每月4天休息按照《劳动法》之规定每月工作21.75天合计174小时,申请人每月剩余有4天*8个月,共计:32天未休息;???????申请人至2014年1月1日起所有的法定节假日都在上班,(元旦1天,春节7天,清明3天,五一3天,端午1天)共计15天;???????3500/21.75/8=20.11元*150%*161小时=4857.70元???????3500/21.75*200%*32天=10298.8元????????3500/21.75*300*15天=7241.3元????????申请人请求劳动仲裁委判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4年1月份至2014年8月份加班工资,共计:22397.8元?????3、申请人至被申请人酒店工作至今,社会养老医疗保险都是由申请人自行在续保。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社保缴纳为577元,2014年7月调整为686.53元。申请人请求劳动仲裁委判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个人缴纳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险金,共计:4835.06元?????4、申请人请求劳动仲裁委判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半个月工资3500/2=1750元,共计:1750元。节假日加班费7241.3元。申请人请求劳动仲裁委判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个人缴纳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险金,申请人请求劳动仲裁委判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半个月工资3500/2=1750元

保险纠纷 2019-05-16 16: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正常工资中已经包括了法定节假日工资。
    但是,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却不能将正常工资抵消加班工资。原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明确规定,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 有规定休息时间,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如果没有达到法定休息时间应该进行调休或者补加班工资。n劳动法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n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但一般情况下,只要企业加班,很少能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36个小时内。但只要员工提供了加班,就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加班费,即每加班一个小时,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
    五十、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按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不同分别计算)。
  •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来。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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