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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子女的名字,但该房产办理了赠与协议,赠与父母。房屋的产权属于谁?子女是否有权买卖该房产?

继承 2018-12-25 10: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母把拆迁房置换的新房赠与子女,等同于为子女购房出资,另一半能否成为受赠者,取决于“房产登记在你个人名下”产不产生“明确表示赠与给你一方”的法律后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关于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拆迁得来的房子,因登记在你个人名下,视为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该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你的个人财产。
  •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违法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特别是公告征收范围之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属于被征收人投机取巧、侵占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如果给予补偿,于法于理不合,对其他守法的被征收人不公平。
    但有些由于历史原因形成房屋手续不全的,应当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处理。
  • 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 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 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期限如下:  
    1、约定期限:当事人可以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法定期限:未有约定的适用如下期限:  
    (1)、预售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  
    (2)、现售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如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上述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实际损失可以确定的,据实计算;  
    2、无约定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按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逾期超过一年,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所以,当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业主完全可以凭借法律武器请求立即办理房产证,并赔偿损失。  提醒:切记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从开发商逾期办理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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